3日原油变化率为-6.03%

11月4日消息,新华社系统11月4日发布的数据显现,11月3日一揽子均匀价格变化率为-6.03%。

依据《价格管理方法》规则,国内汽、依据国际市场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,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归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呈现方法规则的特殊情形时,能够暂停、延迟调价,或减少调价幅度。

《石格管理方法》还规则,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(含)时,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、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。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(含)时,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废品油价格。

11月4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,调价窗口将在11月5日24时开启。依据测算,本周期以来国际原油均价已降至40美元/桶以下,估计对应40美元/桶以上局部将如期下调,11月5日24时国内汽、价格每吨或下调约160元。